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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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20:14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自2006年12月31日起对化橘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保护范围
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划定化橘红产地范围的函》(化府函[2006]2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石湾街道、新安镇、官桥镇、中垌镇、丽岗镇、林尘镇、江湖镇、合江镇、那务镇、平定镇、文楼镇、播扬镇、宝圩镇14个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