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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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3:31
股权转让后能否追偿先前利益,关键在于公司是否在股权转让前已经决定分配利润并作出分红决议。如公司已决定分配股利,且原股东在股权转移前已确定享有分配权,即使实际未兑现,原股东仍有权请求支付先前应得的利润。这种请求基于公司与股东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合法性。反之,若股权转让前未进行过分红决议,无*司是否实际有利润,原股东无权追偿先前利益。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该条款规定股东有权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除非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则明确股东会需审议并批准利润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