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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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20:25
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9日公布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各地要将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具体参见政策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