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0: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7:14
1. 根据所得税法,国债收入免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调减4万
2. 广告宣传费可以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当期营业收入的15%,即(6000+300)*15%=945万
实际发生了80万,没有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
3. 《1》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实际发生额的60%孰低为扣除标准。
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即6300*0.5%=31.5万
实际发生额的60%=60*60%=36万
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31.5万。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5万
《2》企业间管理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所以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
4. 费用化的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 职工福利限额100*14%,调增4万(18-14)
教育经费限额100*8%(高新企业),不需调整
工会经费限额100*2%,调增1万(3-2)
6. 税收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因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
7. 税务调整前的利润总额=6000+300+400-500-600-200-310-320-230-80+40=4500
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8.5+5+4+1+10=44.5
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所以当年应交所得税=(4500+44.5)*15%=681.68万
因预缴所得税675万
所以还需要补交6.6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