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核准工商版“律师律师所”行为违法_百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20:01
工商版“律师事务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中出现争议,将“通州区久扬律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纠正并更名后,全国近4万家律师事务所与近70万名律师中,重庆市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主任周立太律师率先采取行动。他向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要求确认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的核准登记行为违法。
周立太律师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与相关规章,指出设立律师事务所应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批。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在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的情况下,擅自核准通州区久扬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违反了法律与规章,导致社会广泛关注与不良影响。
周立太律师强调,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的注册登记行为损害了作为执业律师的自身权益,同时也侵犯了全国执业律师及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权利。该行为破坏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尽管审批局随后更名企业,但先前的登记行为仍被认为违法。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通常是检察机关。然而,随着社会与法制的不断发展,法律本身可能滞后于现实,需要逐步完善。即便如此,周立太律师仍认为,自己对此案具有诉权。他指出,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的不当行为已引起全国律师行业的高度关注,但相关主管部门尚未给予足够重视。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律师行业的正常秩序,周立太律师依法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够及时受理并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