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以争夺不满1岁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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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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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7:11
在离婚之后,的确存在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它与相关法律手续是否经过公证并无直接关联性。
从实际执行角度来看,父母双方均有权通过协商来更改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
然而,如果无法达成共识,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寻求法院的帮助,以此方式实现子女抚养权的变更。
具体来说,具有以下任一情况的发生,当父母其中一方尝试变更其子女抚养权时,人民法院将应当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协助:
首先,是指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身体残疾,使得他们无法继续承担起为孩子提供抚养所需的责任;
其次,是指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未能尽到作为父母应负的抚养责任,甚至有虐待子女的不当行为存在,这种行为会给子女的心理及生理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如果年龄已经达到八周岁的儿童,表示自己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这一方也具备了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他们的意愿也应该得到尊重。
除此之外,当出现其他合理的因素促使变更抚养权时,也都应该得到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