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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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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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21:41
为确保在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时能够高效有序应对,保障养殖业稳定发展,促进畜产品出口贸易,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农业部《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本镇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的应急处理。
一旦发现疑似临床病例,立即采集样本送至市动物卫生监控中心进行检测,并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确认。
由镇长任总指挥的移风店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决策重大事项,指挥部下设的预备队负责统一协调控制和扑灭工作,收集、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启动和停止预案建议,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本预案。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疫情控制、报告、预防、诊断、封锁建议、扑杀、免疫接种、消毒等工作;财政所负责紧急防疫储备金和物资储备;卫生院负责健康防护教育、临床救治;派出所负责疫区封锁、动物扑杀、治安管理;工商所、安监办负责市场动物产品管理;供电站、联通公司负责电力和通讯保障。
一旦发现疫情,农业服务中心须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并采取临时隔离、消毒措施。确认为重大动物疫病后,按市指挥部划定的区域执行封锁、扑杀、销毁、免疫接种、限制产品流动等措施。疫情扑灭后,报市政府同意停止预案,报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
预案实施需确保物资、器械、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面的保障,建立紧急物资储备库,落实灭疫器械,安排防疫资金,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预备队。
镇府需制定具体措施,对动物饲养、经营单位和个人履行规定负责,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